各文科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的通知》(黔委厅字〔2017〕27号)和贵州省第十四次、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以及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贵州省第十四次、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通知》要求,我校即日起正式启动贵州省第十四次、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果申报点
太平洋xg111是此次成果奖的成果申报受理点。
二、参评范围
贵州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参评成果完成时间范围是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
贵州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参评成果完成时间范围是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三、可参评成果形式
著作类:含国内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译著、志书、工具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研究报告类:含在国内省级以上公开报刊发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经验收合格的国家级、省部级社科类课题成果;被省级领导机关或中央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
论文类:在国内省级以上公开报刊发表的论文(含译文)。
四、不得参评成果范围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非社科类研究成果;
(二)边缘学科、交叉学科中以自然科学为主的成果;
(三)已获国家、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
(四)知识产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社科研究成果;
(五)文艺作品、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新闻报道;
(六)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法律、法规等条纹性文件;
(七)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规定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成果;
(八)大事记、概览、统计资料汇编及剪辑转抄的资料书等非科研成果;
(九)在职副厅级(含)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编制在高校、党校(行政学院、讲师团)、干部学院、部队院校、科研院所、党政部门研究机构的除外;
(十)上一次评奖中被列入科研失信名单的作者创作的成果。
五、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严格按照《贵州省第十四次、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通知》申报要求执行,请在本通知附件中自行下载。
六、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须提交如下材料,请自留副本,材料不返还:
(一)实物材料(须装入档案袋内):
1.《申报评审表》3份,其中1份社科处留存,请按要求打印装订,由学校统一审核签字盖章。
2.成果2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成果至少要有一套为原件,另一套可以是复印件。
3.附件2套,附件要求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类成果必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或省委、省政府或中央有关部门以上决策采纳应用的证明。未匿名处理的一套附件由作者所在学院签字盖章认定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匿名处理的一套附件不签字盖章。
4.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或校图书馆出具的成果复制比检测报告1份。检测结果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至少有一项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论文类成果小于或等于10%;研究报告类成果小于或等于15%;专著类、社科普及类成果小于或等于20%。教材、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类成果不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没有通过检测的成果由评奖办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匿名处理须对作者姓名、单位、职位、电话等信息进行遮盖,可用修正带加黑色马克笔等进行多层遮盖,直至辨认不出。
(二)电子档材料
电子档材料请以“学院+姓名”命名,所有申报成果须提供《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登记表》以及成果内容电子版。成果内容电子版必须是Word格式或可复制内容的PDF格式,成果电子版内容必须与实物成果内容一致。电子档材料不作匿名处理。
《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登记表》内容必须据实、完整、对应填写,作者姓名应按照成果署名顺序悉数填写,集体成果要据实填写前十位主要参与人员姓名。
此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院须审核汇总教师申报材料实物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申报成果登记表》(学院汇总)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成果科邮箱zsycgk@163.com,纸质材料请送至贤正楼2号楼507室,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5月1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一律不予补报。
联系人:梁瑶
联系电话:88291625
附件:附件1:贵州省第十四次、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通知.pdf
附件2:贵州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登记表.rar
附件3:贵州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登记表.rar
人文社科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