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院申报2022年度省部级等纵向科研项目项目绩效使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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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1-30

各文科学院、科研机构及广大文科老师:

为了规范管理使用纵向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间接经费,根据《太平洋xg111关于印发(太平洋xg111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贵大发〔202235号)文件精神。现启动太平洋xg111202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等纵向项目绩效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

  1. 此次申报范围:

    2017-2021年度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项目及省部级等项目立项并已经结题的,已经发放了80%项目绩效的,可以申请发放剩余的20%项目绩效;在研的项目可以申请发放未达80%部分项目绩效;2022年立项的国家项目申报发放项目绩效的比例不超过50%,已经结题的省部级等可以申请全部发放。

    二、发放的标准:

    1.2021年以来贵州省社科项目立项经费5-10万元的,间接经费提取比例为50%(其中45%为项目绩效);5万元以下的学校提取5%后,余下的95%全部作为项目绩效,根据自己项目的进展情况填报使用计划,但最高不超过80%

    2.2021年已发放50%的项目,今年按照管理规定可以发放30%

    3.2022年以前的项目已经结项的,发放项目绩效剩余部分

    请各位老师按照《太平洋xg111人文社科纵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填写《纵向项目绩效使用计划表》(表二)报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审核后,填写《项目绩效使用计划汇总表》(表一),纸质版由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电子版发哲学社科院(邮箱hs@gzu.edu.cn.)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报校财务核拨经费,各位老师按照经费使用计划到哲学社科院办公室办理报账事宜。各学院汇总上报时限:即日起为125日下午5:30前,逾期未报的本年度将不再受理审报。

      

    联系人:   赵立新     88282793 

              宋 琳      88325455

    特此通知

    表二:2022年度项目绩效使用计划汇总表(1).xlsx表一:2022年项目绩效使用申报表(个人).xlsx

  

  


 

人文社科处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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