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科研机构及广大文科老师:
此次申报范围:
2017-2021年度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项目及省部级等项目立项并已经结题的,已经发放了80%项目绩效的,可以申请发放剩余的20%项目绩效;在研的项目可以申请发放未达80%部分项目绩效;2022年立项的国家项目申报发放项目绩效的比例不超过50%,已经结题的省部级等可以申请全部发放。
二、发放的标准:
1.2021年以来贵州省社科项目立项经费5-10万元的,间接经费提取比例为50%(其中45%为项目绩效);5万元以下的学校提取5%后,余下的95%全部作为项目绩效,根据自己项目的进展情况填报使用计划,但最高不超过80%;
2.2021年已发放50%的项目,今年按照管理规定可以发放30%;
3.2022年以前的项目已经结项的,发放项目绩效剩余部分
请各位老师按照《太平洋xg111人文社科纵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填写《纵向项目绩效使用计划表》(表二)报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审核后,填写《项目绩效使用计划汇总表》(表一),纸质版由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电子版发哲学社科院(邮箱hs@gzu.edu.cn.)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报校财务核拨经费,各位老师按照经费使用计划到哲学社科院办公室办理报账事宜。各学院汇总上报时限:即日起为12月5日下午5:30前,逾期未报的本年度将不再受理审报。
联系人: 赵立新 88282793
宋 琳 88325455
特此通知
人文社科处
202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