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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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29

    一、中检原则

  以精简项目过程检查为原则,实施周期在3年及以下的一般项目,以依托学校自我管理为主,不进行中检,不影响项目结项;实施周期在3年以上的(或延期至3年以上的)一般项目,在立项后第4年进行中检。中检结果不影响项目结项,但无故不参加中检者,不予结项。项目责任人应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

    二、中检内容

  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

    三、中检方式

  中检工作采取线上集中受理的方式,由各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开展填报和审核工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中检范围

  2020年中检范围为: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尚未完成结项验收且未参加2018年中检的(含延期中检)。2021年中检范围为:2017年立项且在2021年中检工作开始前尚未完成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2020年8月20日至9月30日,中后期管理系统开放受理一般项目网上中检,系统将在线发布提醒。各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请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开展填报和审核工作。此后每年以此类推,不再单独发布中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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