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广大文科老师:
为了规范管理使用纵向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间接经费,根据校发《关于印发(太平洋xg111人文社科纵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贵大发〔2018〕136号)文件精神。请2016、2017、2018年度获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项目及省部级以上项目立项经费已经预提了30%的间接经费(含学校提取的5%管理费)的老师,按照《太平洋xg111人文社科纵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填写《间接经费使用计划表》(表二)报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审核后,填写《间接经费使用计划汇总表》(表一),纸质版由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电子版发哲学社科院(邮箱hs@gzu.edu.cn.)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报校财务核拨经费,各位老师按照经费使用计划到哲学社科院办公室办理报账事宜。各学院汇总上报时限为11月7日前,逾期未报的本年度将不再上报。
联系人:陈爱东88292705
赵立新88282793
特此通知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