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人才,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黔教社发〔2012〕47号)和《贵州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黔教社发〔2013〕403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第二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作风正派,近5年有不良科研记录者不能申报。
2. 讲授过1门以上专业课程,教学效果良好。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申报当年不超过40周岁。
3.在学术上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2项以上厅局级(不含校级)科研项目;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论文8篇以上,其中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论文4篇以上;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出版著作1部以上;有1份以上第一署名成果被采用或进入有关成果展示平台(不包括本校);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言或提交论文1次以上。以上条件需要全部满足。若在某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尤其是在服务我省“三大战略”中表现优秀的可破格参评,由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并提供有关支撑材料。
三、评选程序
1.申报采取本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经本人自愿申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申报以学院为单位集中进行,不受理个人申报。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政治审查和学术审查,并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上报教育厅。
四、申报方式
1.申报名额。由于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6名),各单位在推荐时,每个一级学科原则不超过1名。
2.申报材料。第一,《“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人才”申报表》(附件1)一式6份;第二,每位申报者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所在学校负责审核);第三,《“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人才”申报一览表》(附件2)一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3.申报时间。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8日下午17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肖贵秀联系电话:88292795
邮箱:wkxmsb@qq.com
附件:
1.“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人才”申报表.doc
2.“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人才”申报一览表.xls
太平洋xg111
2018年9月10日